元旦夜的枪声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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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在元旦夜和第二天的白天都没有令人兴奋的突破性进展。
商业街是一个娱乐、休闲行业集中的街区,夜晚十点多钟的时候正是欢度平安夜的人们玩得最高兴的时候,人们大多在茶楼、歌舞厅内,街道上的人很少。从现场实验的情况来看,犯罪分子从天河夜总会门前快速逃跑,到拐到滨江大道只需要不到五分钟的时间。现场访问除刘玉提供了两名犯罪分子的特征之外,竟无第二个人发现他们。为此,警方在当晚投入了大量警力对滨江大道一带营运的出租车进行了排查和访问,通过排查,找到六名在案发时间段停车于商业街候客的出租车司机,而且车子都是停在天河夜总会拐向滨江大道那段街道的路边。这六名司机都是坐在车内,但都没发现刘玉所反映特征的两名杀手。犯罪分子逃离杀人现场后去了哪里成了一个谜。
两名受害人的身份不明,田春达对男性死者的全部了解到1月5日傍晚为止还仅仅限于验尸报告上的表述。死者身高一米八三,年龄大约在二十八岁左右,他肩宽腹平腰细,骨骼匀称,肌肉发达。如果不是因死亡而扭曲了面孔,似乎中国男人的所有生理上的优点都在他身上集合了。再加上从里到外的衣着都是名牌,绝对是现代都市女性梦幻中的那种白马王子级别的人物造型。
凶手一枪准确地击中了死者的心脏,所以他倒地的时候就已毙命。死者在现场死亡的姿态是右手揣在左侧的怀里。法医解开他的皮夹克外衣才发现他手上紧紧握着一支“64”式****的枪把,枪中的子弹是上了膛的。也就是说他怀中的手枪是处在临战状态,他是在将手伸到怀里准备掏枪还没有掏出来的时候被对手一枪击毙,由此可见凶手是身手极为敏捷的人。
受害的女性没有死,但一直处在昏迷状态,子弹打穿了她的右肺,距心脏只有几毫米。从目击者刘玉反映的情况看,凶手一开始并没有杀她的意图,凶手是在逃跑的时候因为她不断地叫喊才回头朝她开了一枪,因此,这一枪的意义并非有意谋杀而是让她住口。由此可见,凶手作案的目标是很明确的,就是男性死者本人。尽快弄清受害人身份的希望就是她尽快醒来。女性受害人也属于美女级的,身高在一米七四左右,加上穿着高跟鞋,在直立的情况下就与男性受害人的身高差不多了。这样的一男一女走在一起,绝对的精品级的搭配,无怪乎刘玉会那样形容他们。
由于男性死者身怀****,警方对他身份的猜测范围就狭窄多了。田春达首先布置手下遍查了全市所有的执法单位、军事单位和银行、企业保卫部门等拥有枪支的部门,调查的结果是没有这样的人失踪。如果此人是这些单位的人,那就是外地来的了。田春达脑子中的第二种可能就是此人可能是黑社会的人,这样查起来就麻烦多了。
从元旦夜到1月5日的整个白天,对于刑警来说,整个是一个失望的时间段。唯一感觉明显可查的线索是车牌号尾数为1917的沙漠王子吉普车。交警部门网上查询得出的结果是没有结果,全市所有尾数为1917的车子中没有沙漠王子。这又出现了两个可能:一是沙漠王子的车牌是伪造的;二是此车是外地来的。显然,要查清这辆沙漠王子的难度也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