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二章 拐卖儿童的妇人(1/2)
接下来,又用这个方法找出了原来邻居的父子姓名,家乡村子和河流的姓名。
看那个妇人面如死灰,马佳告诉她:“事情你也看到了,孩子的其他的事情,如果接着念《百家姓》早晚也会弄明白的。如果孩子回了家乡,就会有更多的认识的人给证明……”
“你给我老实交代吧,免得受皮肉之苦……”
“如果你交代清楚了,你拐卖的孩子并没有出人命,你就没有死刑,我以公主的名义对你保证,不会下令杀了你的,顶多是让你去做苦力,没准看你表现的好就把你当堂释放了……”
这次也不用对妇人上刑了,妇人看公主答应了她没有死罪了,她就原原本本的道出了事情的原委。
原来,这个妇人就是因为和人乱搞,被夫家休弃的。
夫家当时很富裕,在本地属于富裕户,哪知道她会和家里的长工搞到了一起。丈夫赶她走的时候看她离家后艰难,怕她挨饿受冻,还给了她十两银子,但十两银子在她看来也不多。
她被赶出家以后居无定所,也没脸回娘家,更不想出力干活,后来加入了拍花子的行列。
但拍花子倒卖人口是犯法的,很危险,何况她们拍花子是有组织的,拍花,运输,倒卖一条龙。即使是她拍花孩子和妇女成功了,也得不到几个钱。
由奢入俭难,她希望过上在夫家一样的富裕日子,可她除了拍花子就没有一技之长,在看了街头杂耍以后就萌生了新的想法。就是自己弄个奇货,也在街头日赚几两碎银。
孩子是她在野外迷晕的,她自己雇了车带着孩子快速逃走了。
她看两个孩子长得一模一样,就坚定了她的想法,这属于奇货,用特殊方法装扮起来,就可以走上街头卖艺赚钱。
此前她就见过一个卖艺的,利用一头长了三只眼的畸形山羊卖艺赚钱,
他想的装扮,可不是化妆,而是比把人弄成太监还要狠毒的方法。
后来,她和两个孩子熟悉了,谎说孩子是別人拐来的,是她花钱买的。孩子太单纯,渐渐忘了她就是拐骗哥俩的仇人了,反而对她信任了起来。
她一看火候到了,就施出了毒计,先把孩子毒哑,然后灌药迷晕了。
在孩子昏迷了以后,她亲自操刀,把俩孩子后背肩背部位的皮肉剥离了,然后哥哥的伤口对上了弟弟的伤口。把两人捆绑在了一起不许动,等着两人伤口慢慢的伤愈,也就是长在一起。
她不顾俩孩子撕心裂肺的嚎叫,在哥俩遭了一个多月的罪以后,由于兄弟血脉相同,肩背后面就慢慢的长在了一起,成了后天嫁接的连体人。
自此,苦难的小哥俩成了双身子双头,四支胳膊四条腿的稀罕的怪物,身体行动受限,吃喝拉撒都不得自由。
两人的后背长在了一切,时间长了也就不疼了。
哥俩伤愈恢复了,又经过妇人一段时间的亲自训练,就到了街头表演杂耍。
哥俩还有一个她训练出来的绝技,就是其中一人看东西数数量,平常都是十五个数以内的,其中一人数了,背对着的另一个就能比划出准确数字。
其实,就是训练后背肌肉的抽动次数,轻微的抽动,外人看不出来,可身体血脉长在一起的两个人,几乎是心意相通的。
一人稍动一下,另一个背对着的就准确的感觉得到。
如她所愿,自从表演开始,每天都能收些散碎银两,说不上日进斗金,但每天都有进项,平平常常的每一天,都维持在二两银子上下,一个月就六十两。
妇人有了钱,还找到了一个姘头,就是一个小青年,两人过起了富裕的新生活。
这些官员,大多数是有正义感的,想着五岁的双胞胎,被人活生生剥掉了肩甲后面的皮肉,然后捆在一起,忍受着常人难以体会的锥心之痛,一个月以后才痊愈。
他们对这个歹毒的妇人恨之入骨,强烈要求公主把她处斩,或者凌迟处死。
“把她凌迟了吧陛下,如此歹毒的妇人,犯下了拐卖人口罪,残害人肢体罪,利用侮辱人的方法非法牟利……数罪并罚,不凌迟不足以平民愤!”
不光是那些官员,哥俩的父母也跪地苦求公主,必须把这个妇人处死……。
马佳也不想让她活着,但对她坦白之前,已经做出了承诺,必须留下她的命。虽然现在的马佳还不是一言九鼎的女皇,但大德国实际就她说了算。
那些新晋的官员,通过这次的事情,才明白了公主是最聪明的。
“这样吧,把她砸上脚镣放了吧,不许出京城十里,让她去要饭自生自灭吧!”
以后,肯定有看不过眼的侠客对她动手,你们通知京城内外各衙门,她如果因为什么事去衙门告状,官员那就置之不理,是不属于不作为的。
如有替她强出头的愣头青去衙门搅闹,就以寻衅滋事罪暴揍以后赶出衙门去。
脚镣很重,一走路就磨得脚踝难受,但没有办法,她就得这样受着。她也曾经想过让人偷摸的帮忙取下来,可迫于公主的威势和皇家的律法谁敢动手,除非不想活了。
这幅脚镣也成了她狠毒的标志,不管她走到了那里,人们看到了就知道是她。
京城的居民,这时候也知道了妇人的恶行,看见了她就指着鼻子唾骂,骂她是应该千刀万剐的毒妇。有时候,还对着她砸过来臭鸡蛋和烂菜叶砖头子……。
除了极少数圣母婊给她施舍些饭菜,一般知情的正常人,都恨不得扑上去咬死她。
京城也是有侠客的,马佳放了她的目的,是寄希望侠义之士对她处以私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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