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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招新人进来了(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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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醒笑着说道:“我们也不知道这羊羔是从哪个村子里跑出来的,这大兴安岭附近有很多村子,难不成我们还要一个一个去找啊?既然这羊羔被我撞见了,这就是天意,再说了,人家可能也不缺这么一只羊羔,咱们就别费这力气了,安心收下吧。”

林依依也跟着说道:“是啊娘,我都没吃过羊肉,我想吃羊肉,喝羊肉汤!”

见一双儿女都这样说,吴秀兰也有些动摇了,毕竟她也舍不得把这羊羔给还回去,吃不吃肉都是次要的,主要是这羊羔的皮毛很重要。

虽然她们现在已经有鹿皮衣服可以穿了,但是到了晚上还是会很冷,如果有这羊绒来做棉被,晚上睡觉的时候也不至于被冻的瑟瑟发抖了。

想了想后,吴秀兰同意了:“那好吧,羊羔我就留下来了,但是下不为例啊,别人家的东西,我们可不能随便拿,这可是不好的习惯!”

林醒笑着点点头,嘱咐道:“行,那您处理一下这羊羔吧,吃不了的肉就放在雪地里冻着,今天中午咱们就喝羊肉汤!”

吴秀兰带着林依依去厨房处理这羊羔了。

现在时间还早,林醒打算做下一件事,那就是加固一下自家这房子。

木料已经有了,缺的就是人手,要请人的话,就需要花钱,而林醒身上并没有钱。

其实这个年代,钱这个东西还是很少见的,一个村子里大家用来换物资的东西叫做工分,也就是靠工作来换取积分,然后用积分换取物资。

林醒全家都没有在公社里工作,自然手上也就没有什么工分了,不过林醒可以向公社捐献物资,用屋子来换取工分,然后用工分来请工人干活儿。

林醒来到了院子角落里,把雪地里的那些鹿肉给刨了出来,拿了十斤左右。

十斤肉已经不算少了,能兑换的工分也不少,应该足够请人帮他加固家里的房子了。

林醒跟吴秀兰和林依依打了招呼后,就提着鹿肉离开了家,朝着公社走去。

扁溪村的公社名字就叫做扁溪公社,位于村子最中心,负责管理公社的人叫赵仁义,人称赵大队长。

林醒来到公社的时候,就看到了公社里已经有很多人了,大家都挺忙的,手里都在干活儿。

而赵仁义正在指挥一帮人堆放存粮。

这个赵仁义大概在四十多岁左右,长得是一表人才,还戴着一副很少见的眼镜,标准的红青年外貌。

林醒走上前,打了声招呼:“赵叔,忙着呢?”

赵仁义转头看向了林醒,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语气很平淡:“是小林啊,你怎么来公社了?”

“赵叔,我就不跟您拐弯抹角了,我想请您帮帮忙。”林醒直言不讳道。

闻到,赵仁义立刻露出了为难的神色:“小林啊,你家里的情况我也知道,可是现在公社里人手已经太多了,实在是不招工了,我也爱莫能助啊。”

林醒和他母亲以及妹妹分家的事情,整个村子几乎都已经知道了。

赵仁义还以为林醒家里吃不起饭了,想来公社里找份工作,求条活路呢。

其实赵仁义也很想帮忙的,毕竟林醒一家子确实可怜,问题是现在公社的人手已经超额了,实在是没有办法招新人进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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