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13章 知意,送送周队(1/2)
傍晚五点半,沈母跟沈知兰把晚餐鼓捣出来。
“吃饭了,周队,麻烦你跟我妹一起把那方桌抬出来一下,我们晚饭在院子里吃吧,院子里比屋里亮堂。”
“好。”周牧川应道,起身后,一个人就去把桌子给搬到院子里来了。
见他搬得很轻松,一点儿都不吃力,沈知意就没去帮他,交代苗苗拿抹布去把桌子擦擦后,就起身去后面的灶房帮忙端菜。
“妈,要不要喊一下舅舅他们?”沈知兰没什么心眼地问,她单纯觉得人多热闹,她们一屋子女人,就周警官一个男的好像也不太好。
如果舅舅能来,还能陪周牧川喝点烧酒啥的。
沈母眸色微暗,摇头道:“算了吧,你表哥一大早就把你舅舅他们给接去大林镇了。”
“哦,那没办法了。”人不在就只能算了。
原主这个舅舅,沈知意也是知道的。
原主的舅舅是村里出了名的耙耳朵,在家里压根做不了主。
沈知意的舅妈不待见沈母,是因为沈母当时为了俩女儿倒反天罡,在那个年代主动跟丈夫提出了离婚。
不知情的旁人,一直都认为沈母是因为生不出儿子,才被夫家给休了,沈母也从不解释。
后来,沈母回到娘家,跟父母商量,要跟哥哥平均分配家里的土地,同时,她承担照顾父母的所有责任。
就是这件事,舅妈恼怒沈母,分家后,除非有必要,否则,绝不跟沈母往来。
沈知意姐妹俩出嫁时,沈母给两姐妹陪了比彩礼还多的嫁妆,舅妈发现沈母这些年挣了些家底,才对沈母有了些好脸色,无非就是想占沈母一些便宜。
沈母能给他们一点便宜占,就让他们占。
可是,好景不长,沈知意就出了那档子事,进了那里,这舅妈又变成从前对他们眼睛不是眼睛,鼻子不是鼻子的时候了。
家里有她这样丢人现眼的人在,他们就是没走,估计也是不会纡尊降贵来他们家吃饭。
沈知意是无所谓,反正就是一场亲戚。
亲戚好,就多走动也无妨,要是不好,那就大路朝天各走半边,大家井水不犯河水,相安无事便是。
沈母去拿烧酒,周牧川讲原则,坚决不喝。
理由是,他是借所里老同事的三轮车骑过来的,另外,他不能违反所里的规章制度,明天一早还要上街巡逻。
上班期间,绝对不能喝酒,容易误事。
沈母知道周牧川的立场后,就不强迫了,她今天高兴,她得喝一点儿,让沈知意作陪。
沈知兰这两天有点轻微的感冒,在吃药,不能喝酒。
沈知意便陪着沈母喝。
旺财在沈知意旁边,吃着狗盆里的排骨,咬得脆响,牙口很好。
旺财是沈知意的爱犬,沈母拿了一个干净的瓷盆给它专用。
席间,周牧川说起了梨花村的用电问题。
沈知意进去之前,他们附近,就吉田镇通电了,几个村庄包括旁边的大林镇都还没有全天通电。
国家一直在发展,争取国富民强。
三年多过去了,镇上应该差不多都通上电了吧,镇上轮完,就该轮村里了。
“陆家村那边已经在规划用电的问题了,梨花村的话,我看,再迟,年底也该通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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