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断之案(2/2)
“喏!属下这就去。”钱县丞会意的掂了掂锦袋便放入怀中转身就走。
“且等一等!”钱县丞刚走出两步便被王富春叫住。
“明府还有何嘱咐?”钱县丞赶忙转过身来紧走两步到王富春跟前立住。
“到得钱庄告诉我那不争气的表弟,教他亲送王叔回乡安葬,并一切开销须得他来办。”提到王长贵王富春便没好气“教他守灵七日,待王叔头七后方得回来。”
“省得了。”钱县丞弓着腰点头称是,旋即又往前略移了移步低声问道“只是王账房这一去白契上的名字须得明府从速安排,不然王掌柜是明府表弟,同县经商不合规制恐惹人议论。”
“县丞有心了,去吧。”王富春满意的点点头“教王长贵下乡时贴出叔母签押的告示,就说寻钱庄买主。其他待得头七之后王长贵回来我再做计较。”
“喏!若明府无其他嘱咐我这就去了。王账房得空时也喜与我小酌,我便买上几坛上好的陵江春也去送他一程。”钱县丞躬身揖礼便往后小退着出了大堂。
此时大堂之上只剩王富春一人,他翻看着验状陷入了沉思:验状记录齐整,无疑点。王账房与李大个卯时二刻开门被顺兴客栈伙计见到,卯时正刻未到便是李大个发现王叔被害,这中间只有不到三刻时间。客栈伙计刚子说他二刻后在门外洒扫,李大个亦在院内打水洒扫,二人虽不能自述其洒扫时间但据二人自述应卯时二刻至四刻之间。其后客栈伙计回客栈内,李大个去马厩旁茅房,待其回到钱庄发现王账房被害,即时说凶嫌在卯时四刻至正刻见入内行凶。此时院内无人,院外亦无商贩行人……对面听音小筑卯时二刻亦闭门送客……无人证!!!
思虑至此王富春翻开验状:颈部被利器斩断,伤口斜长,上阔三寸下狭一寸,深及喉骨,皮肉卷缩伴三处贴近砍痕。天花梁柱西北角处有扇形喷溅血痕,被害者伏于柜台尸斑集于胸腹背脊无尸斑,柜台边缘于尸首处血泊断续滴落,墙上血迹与王账房倒伏方位一致,推断系凶犯背后挥刀,王账房倒伏于柜台上后又行补砍,此景应无伪造。从血迹看死者衣衫皆尽染其血,然除梁柱、柜台边缘外他处皆无血痕,以此推断尸首未曾遭人移动。以伤口处看似此劈柴乱砍手段应非凶恶惯犯所为。地上无血足印,或是凶嫌立于死者背后行凶,血液只向前向上喷溅,加之凶嫌应是只拿得手边散碎银钱便逃走,是以不曾沾染血迹。至于凶器仵作比照马厩柴刀架凹痕断为同型刀具所留。钱庄伙计李大个供词称他到得院内时马厩草垛边有柴刀一把案发后众人遍寻不见。嗯,寻常柴刀,院内柴刀遗失,无物证!!!
无人证物证,王富春松了心神便再看失物页所载:柜台里侧手柜散两贯四百文。楼上钱库完好,钱庄账册锁于钱库未失。用手边利器杀人劫财,账册锁于钱库未失,所获甚少,若蓄意为之怎会放过钱库金银,若是西军亦或是中枢派人而来必索得账册后方杀人灭口,且钱库锁匙正副两把,王账房身上副匙等钥匙串皆在,故可推定此乃凶犯临时起意而为。
王富春当年任职大理寺评事三年,颇为通晓侦缉刑狱,辰时接报后他去现场县尉已至,此验状上验尸格目、正背人形图俱全且有县尉及主簿签押应无虚言。他到后在钱庄外问得王长贵情状,此时看到验状他心里大约已有计较:此乃偶然,非他人指使有意为之。验状与事情无二。现时只消依律封存初检文书,便可申牒于临县请差主簿复检,稍待教县尉赵正相干人等在复检时依律回避,待复检无误后再行侦缉,彼时虽有损政考然于大局我无忧矣……
“明府,禀明府,我等街市四处寻县尉不到,现下如何还请明府示下。”四名衙役进了县衙在堂前朗声报道。
哼,必是昨晚在听音小筑……此刻在家睡觉。王富春暗想,嘴上却说“既寻他不到且案情紧急,我已依律签押了申牒,你等及时将申牒送辰江县请其差官核检并同时急递送提点刑狱司。”
“喏!”前面两名领头的衙役上前顺着王富春手指处从旁边案上拿了两份申牒揖礼便出。
“你二人可去县尉家寻他,教他速来见我!”王富春对剩下两名衙役说道“我就在此处等他。”
“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