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止戈 赌约(1/2)
“什么!”
郑朝熙被黄裳的话吓得站起身来,有些不敢置信的问道。
“坐坐坐!你激动个什么劲啊!”
黄裳隔着桌案将站起身来的郑朝熙拉着重新坐下。
“狙截一阵风的那一战,你打得很好。仅凭着九个人就干翻了前哨五十人,最后还拖住了一阵风大部,这种事情换做是我,自认也做不来。你们这一火现在的名声可是大得很啊,老子手底下的那帮子刺头,平时一个个眼高于顶,七个不服八个不忿的,听说了你们的战绩后,可是个个都竖大拇指。就连包大廷那家伙,听说了以后,也是服气的很。所以,这次的大比交给你,我很放心。”
“可是都尉......”
郑朝熙一脸惶恐,还想再说些什么,却是被黄裳挥手制止了。
“小子,老子也是亲眼看着你长大的,说句占便宜的话,你算老子的半个儿。当老子的都想让自己儿子有出息,说实话,你这次真给老子长脸!可是一个真正的军人,必须要经历一场又一场的实战、苦战才能真正的成长起来。你这次用行动证明了自己是那块料,是块好料,既然是好料,自然要好好的打磨,狠狠地打磨。老子呢,年纪大了,说实话,也打不动了。是该把机会留给你们年轻人的时候了。”
说到最后,黄裳粗豪的脸上竟是露出几分落寞的神情。郑朝熙这时也才注意到,黄裳两鬓已是尽染白霜,他毕竟已是一个六十多岁的老人了。
郑朝熙的心中有些伤感,他感觉得到这些年黄裳对自己的喜爱。可是这个举止粗豪、大大咧咧的男人,在他的心目中一直是刚见到时的那副模样。似乎在他的心中,吕尘远和黄裳两人,一直都没有会老去的感觉,这两人会一直守在他的身边。
但是奈何岁月不饶人,人终有老去的一天。
郑朝熙想到这里,却是心中突然爆发出一股豪情,他们已经老去,那么,是时候该自己站出来,接过他们的责任和担子了。
他站起身来,身躯挺得笔直,朝着黄裳郑重庄严的行了一个军礼,然后双目灼灼的看着黄裳。
“都尉请放心,属下定不辱没都尉威名!”
华历一二五年秋,九月二十,晴,微风。
大晏国最西北的一端,一座与其他城池军镇相隔甚远的小城池,名叫止戈城,也被称为罪城,放逐之地。
止戈城背靠缥缈仙山与归雁山脉交界处的无名山脉,其余三面都是无尽的荒原群山。这一日,在止戈城南门外的空地上,数百人马分作两边遥遥相对,两边人马之间隔着两里的距离。
右边的是林喜旭的队伍,站在队伍最前面的一员大将名唤林霄,是林喜旭的大儿子,三十多岁的样子,长得孔武有力四肢粗壮,肤色黝黑发亮,身穿环锁铠,手执一杆价值千金的马槊,胯下枣红色的高头大马,端的是威风凛凛。林霄的身后有九十名同样骑着高头大马的骑兵,这些骑兵不但自己身着重甲,就连胯下的战马同样披着一层铁环串接而成的马铠,而且每三骑之间都有铁索相连,这九十名铁骑横三十骑,纵三列,呈一字阵站在林霄的身后。在这九十铁骑的后面,则是两列长枪手七十名,两列弓弩手三十九名。
左边的则是黄裳的队伍,当先一人骑马挎刀正是郑朝熙,在他的身后则是排成五列的清一色轻骑队伍,每个骑兵都是背着弓弩,左右马鞍上各挂着两壶箭支,没有携带任何近战武器。
止戈城南城墙上站满了止戈城的居民和没有参加这次大比的军卒。止戈城人数不多,一共只有五六千人,其中军卒就占据了将近一般的数量,剩下的都是军卒的家眷,仔细观察会发现,站在城头上观看的人群里,绝大部分青壮年男子都身穿军装,其余的多是妇女和孩童,年级在五六十岁的老人竟是少的可怜。这种情况并不是因为老人们都不爱凑热闹,没上城头,实际上,止戈城的居民这个时候基本上都在城头上观看。
真实的原因是,止戈城因为各种物质短缺,缺医少药,再加上气候恶劣,这里很少有人能活到六十岁。
很残酷的现实,止戈城目前超过六十岁的老人不到五个,其中还要算上黄裳本人。而黄裳的队伍里,五十多岁的兵卒也并不少见。
黄裳穿戴整齐,面色凝重的站在南门城墙上正中间的位置,当他第一眼看到林喜旭那边杀气腾腾的九十名重装骑兵的时候,便心中暗道一声糟糕。这种连带马匹浑身上下都穿着重型装甲的骑兵,黄裳见过,正是大晏国引以为傲的,有着西北第一铁骑之称的雷骑。
眼前的这支队伍当然不是雷骑,每一名雷骑骑兵对于大晏来说,都是最宝贵的财富。大晏军方每年都会在所有军队当中挑选身高七尺,力能举鼎的勇士,然后集中起来进行训练考核,经过三个月的考核通过者,便可进入雷骑成为预备役,淘汰者遣返原所属部队。
不要以为成为了预备役,便一定能够成为一名雷骑,雷骑因为所耗银钱甚巨,雷骑的数量一直维持在两千左右,只有老的雷骑阵亡或是退役,空出来的一个位置需要所有的预备役竞争,只有最优秀的人,才能进入雷骑,成为大晏国的骄傲。
如果眼前的这九十骑真的是雷骑,那么这场大比也就不用打了,黄裳直接认输多干脆。可是被大晏朝廷视作心头肉的雷骑怎么会出现在止戈城,这是黄裳怎么也想不通的。
偷眼瞧了站在他身边的林喜旭一眼,发现这个老狐狸满脸笑意,正在跟站在他旁边的谢文才低声说着什么,胖乎乎的手指不停的朝着城下指指点点,颇有一股指点江山的气势。
“绝不可能是雷骑!”
黄裳在心中暗暗说道。转头再一看自己这一方的队伍,黄裳的眉头皱的更紧。清一色的轻骑啊!这可怎么打?
大晏这么多年北抗魔族,东敌大曲,除了依靠镇北城和金汤关这两处险要关口的地利,就是靠着威震天下的大晏铁骑了。晏国产马,军队自然以骑兵为主,因为雷骑太过耗费银钱只有两千之数,大多数的骑兵还是轻骑。所谓的轻骑,也不过是与雷骑这种全身重甲的移动钢铁堡垒想比而言。
大晏的轻骑一般身穿锁甲,头带护具,武器则是以直刀为主,标枪短矛为辅。只有专门负责探路的哨兵才会只携带弓弩,不带近战武器。这个时代的骑兵,无论轻骑还是重骑,都还是以冲杀为主。依靠马匹奔跑携带的巨大的冲击力,冲乱敌方的阵型,战刀只要斜侧着伸出去抓紧就行,依靠马匹带来的冲击力,可以轻而易举的将敌军划做两段。或是使用刺枪长矛一类的长兵器,往往可以一枪洞穿三四人。
可是郑朝熙今日却是摆出了这么一副阵容。弓弩的远程威力确实强大,但是距离一旦靠近,却是连普通的棍棒都不如,双方都有骑兵,对冲之下,两里地的距离可以说也就是几个呼吸的功夫,倒是怎么办?用拳头砸牙齿咬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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