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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2章 你中计了!(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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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这个录像的关联性就更存在疑问了!

这个录像的来源到底是从哪里来的?是从网上随便一个小网站下载的吗?

光靠这种来源不清的事情,就可以指证一个清清白白的守法公民吗?

如果这样子都可以的话,那我随便从网上捏造一个视频,用AI生成一个视频,是不是我也可以随便告在座的任何一个人?”

“尊敬的判官大人,我发表完质证意见了。”

苏清贵输出了一波之后,坐了回去。

此时路一鸣看苏清贵的眼神,充满了前辈对晚辈的赞赏。

这家伙是个人才啊!

这么刁钻的角度都能被你找到!

就拿最后一点,直播录像来说。

这玩意唯一的合法来源就是【身份互换】节目组提供摄影的录像带或者底盘。

但就凭这些操蛋的家属,怎么可能让导演以及节目组为他们提供珍贵的录像带或者底盘呢?

最关键的是,人家节目组根本没有义务要给这些家属!

全凭自愿!

导演和节目组就算再怎么操蛋,也不敢当着这么多观众的面,赤裸裸地给路一鸣下绊子,把直播录像交出去。

否则这些观众立马就能弃了这个节目!

路一鸣现在自己就算单飞去当个网红直播,收入也是杠杠滴,完全不需要再依靠节目组的流量和热度了。

路一鸣早就不是从前那个路一鸣了。

所以节目组是不可能同意把录像带交出去的。

就算节目组幕后的那些金主接二连三地针对路一鸣,那也背后偷偷搞点小动作。

还得用自己的人脉或者资本。

苏清贵正是抓住了这一点!

对方既然没有节目组官方给予的录像带或者底盘!

那就证明对方的视频是从网上随便拷贝下来的!

来源不清也就算了,要是对录像做了什么修改,那都是完全有可能的事情!

就算原告方没有对视频做出什么修改,但他们又怎么保证视频是完整、没有被修改过的呢?

全凭一张嘴保证吗?

路一鸣真是越想越满意。

不错不错。

自己请的这个律师,虽然他说的话,判官不一定采纳。

但起码替自己出气了啊!

攻击力真的有够爆表的!

路一鸣很少见到这么会骂的文化人!

加钱!

得多多地加钱!

人家律师这么辛苦,必须得用小钱钱好好砸爽他!

“现在有请原告律师对被告律师的质证意见,发表自己的辩解和说明。”判官说道。

原告律师站了起来,振振有词地说道:

“我方证据一和证据二,都证明了被告跟我方原告的父亲发生了争吵,推搡,导致了我方原告的父亲病症发作,当场身亡。

证据三虽然不是从节目组提取的录像,但也是网上流传的大多数的版本,存在一定的可信度。”

判官无语了。

这原告律师的水平也真的是很一般。

你这丫的辩解了跟没辩解一样嘛!

“请被告律师再次陈述质证意见。”判官继续说道。

苏清贵往嘴里猛灌了一大杯枸杞水,站了起来,跟个骄傲的大公鸡一样,指着对方原告律师的鼻子,直接吼道:

“你这个律师刚才到底在听什么!

我刚才就跟你说了!

我认同原告他爹死了!原告他是死了爹了!

但我问的是,他爹死了,他成了孤儿了!

跟我方当事人有什么关系!你的证据一和证据二,连我方当事人的名字‘路一鸣’三个字都没有出现过!

我就想问问你们,怎么得出的我方当事人,原告他爹给气死的!”

“至于证据三!真是强词夺理!

要是随便网上哪一个流传广一点的视频就存在可信度的话,那以后是不是谁发视频谁火了就有理了?

那以后还需要这么多官方辛辛苦苦辟谣干什么!默认这些爆火的谣言都有可信度不就行了!”

苏清贵话刚刚说完,对面原告直接就炸了!

啪!

原告直接就站起身来,指着苏清贵的鼻子骂道:

“你踏马的骂谁死爹了!

你有种他妈的再给老子说一句!”

苏清贵丝毫看不出怒意,反而淡淡地说了一句:

“我说你爹死了,这不是事实吗?这个事实有问题吗?

难道你爹没死?你爹没死你还坐在这边控告我方当事人气死了你爹?”

“哦~我的天啊~”苏清贵故意露出一副吃惊的样子,捂紧了嘴,惊讶地说道:

“你爹不会没死吗?你不会和你爹故意串通起来,要讹我方当事人吧?

我的天?那你爹到底什么情况?诈尸了吗?要不要给你联系个道士,准备一些糯米?”

讲道理。

原告原本还能控制自己的情绪的。

但苏清贵这么一嘴贱下来。

原告彻底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了。

直接从原告席上站了起来,不顾一切地朝着苏清贵冲去!

“你踏马的!老子曹尼玛!

老子特么的弄死你!”

但法庭毕竟是法庭。

法庭不是一个可以乱来的地方!

原告还没碰到苏清贵,就直接被法庭上维持秩序的检查给当场摁住!

“不许动!”

“你要干什么!这里是法庭!”

……

“放手!你们放开我!老子要弄死这个傻逼律师!他骂我死了爹!我跟他拼了!”原告急眼了,大吼大叫。

在龙国。

骂人最狠的话,基本上就是骂他死爹死娘,是孤儿。

即使他们不占理,他们也忍不了一点!

但这恰恰,就中了苏清贵的计了!

苏清贵看到原告那张牙舞爪的样子,脸上没有丝毫惊慌,反而抬头看向了判官。

判官无奈地敲了一下锤子。

当!

“原告!这里是法庭!必须遵守法庭的纪律!

原告你无端喧哗,意图出手伤害被告及其代理人,因此将你带离法庭!”

“但考虑到本案还要继续审理,原告你可以指定一位与本案相关的家属替你充当原告!

如果不配合的话,本案将缺席审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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