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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6章 皇帝都如此,底下官员如何不爱金莲?(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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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再找机会的样子。]

[好在女子技能义学顺利通过,还拉上了皇玛法、太子二伯等。注定会遍地开花,也必然会遍地开花。到时候女子都能有一技之长,都能凭借自身能力立足于世。]

[那溺毙女婴的事情会减少吧?毕竟养大了也是个劳动力呢!给小女孩儿裹小脚的也会少吧?到底犯法不说,也不方便学技术给家里当摇钱树不是?]

想到这些的时候,乌那希语气中满是嘲讽。

那感觉,可招人心疼了。

尤其她想到女子裹脚时,连康熙都不由跟着叹息。

先帝入关以来,朝廷多次下旨明令禁止汉女裹脚。

康熙三年,更诏康熙元年以后出生的女子严禁缠足。违者严处,其父有官职者交吏兵二部处置。系贫民者则交刑部责打四十大板,并处流徙十年。家长有失察者,枷号一月,责四十大板,官员失察也要交由内部处理。

然而效果甚微,倒是民间举报成风,牵连不少无辜。

康熙七年,大臣王熙奏免其禁得到准许后,民籍又可以公然缠足了,只是严禁旗人缠足而已。

没办法。

那陋俗由来已久,女子居于后宅鲜见外人,足部又是私隐部位,不好大肆查验,自然就更加隐蔽难以察觉。

真·屡禁不止。

也不知道小家伙有没有更好的法子?

乌那希是不知道他这个想法,不然保准立即给他一个大大的白眼。

再伸出小手手来比划一下,她才毛四岁,三周岁。

她能知道什么?知道又敢说什么?

难道说法令这东西不在乎严苛与否,主要看执行力度吗?

您当皇帝的,不能说一套做一套。跟您那好大孙一样,嘴上说着反对女子缠足,身体却诚实的很。

六下江南,左一个右一个美女往回带。封妃封嫔大有人在,连皇贵妃都出了两个。

甚至野史传闻,继后那拉氏断发都是为了劝诫他,阻止他纳妓女为妃。

上有所好,下必甚焉。

连皇帝都如此,底下的官员焉能不更爱金莲?

那也好说不好听啊。

小公主只能从自身做起,禁止任何人在她的女子技能义学里搞幺蛾子。

她先把基调定在那里,再磨着皇玛法多多夸奖几次。

循序渐进的把缠足变成耽搁进步、耽搁挣钱、耽搁找好姻缘的代名词。

切实利益面前,就不信还有多少犟牛非犟着给家里的小姑娘缠足。

就算有也不怕,实在不行就把康熙三年的那道诏令,有选择的恢复一下。有女子缠足者罚其父兄,有功名的夺功名,正准备考取的,取消考试资格。

没有功名的就打一顿板子,罚银。

再追加一条:良家女缠足者,不得娶为正妻,违者罚其夫。

还就不信了,那残损身体所导致的畸形就那么美。能让人冒着前途尽失、挨打受罚的风险也要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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