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大耳贼的小伙伴(2/2)
刘备转眼一看,那是个袒胸露背的少年,正在酒榻上躺着,一手拎着酒樽,一手撑着后脖子,翘着腿汲拉着鞋子晃悠。
见了刘备,那少年一脚甩飞了鞋子,光着脚蹦过来,将刘备拽到酒案前:“听说大兄在雒阳干了大事?”
刘备脑子里转了好一阵,才从脑子里寻到关于这少年的记忆。
这是耿雍。
也叫简雍——幽州人说话口音重,把耿读成简。
这是刘备真正意义上的小伙伴,是从小光屁股一起长大的交情。
“干大事?你听谁说的?”
刘备暗自叹了口气,简雍口中的大事,多半不是什么好事。
这就像过年回老家,老家的小伙伴说‘听说你在北上广当大老板’那种感觉……
果然,简雍下一句就把刘备整麻了:“元起叔回来,说大兄豪掷万钱在雒阳乐坊点了花魁?还说大兄在乐坊里住了一整年?嘿嘿……那花魁长什么样子的?”
刘备心想这同宗长辈还真会传谣言……
不过转念又觉得——这特么好像不是谣言!
前任去找曹操的时候还真就在雒阳乐坊定了包间,而且前任确实在乐坊住了一年——坐牢的时候去赚钱赎罪,天天给乐人编草鞋,刘氏草鞋都快成雒阳乐坊的纪念品土特产了。
思来想去,大概是刘元起不愿让刘备的母亲伤心,也不愿影响涿县刘家的名声,所以回来以后没提过刘备打劫商旅吃牢饭的事儿,只说他住进了乐坊。
这年头车马很慢,远在幽州,想知道雒阳的事儿,可真就不容易。
衙门中人有公文传递,勉强还能知道点消息,而普通百姓却着实是两眼一抹黑。
“哪有什么花魁,那是个误会。”
刘备摆了摆手,换了个话题:“真要说大事,我在雒阳倒是放了把火,还因此落罪受了通缉,但那是为了拯救数万流民……”
……
就和过年回老家吹牛逼一样,在外面送外卖,可以说成‘掌控无数人的饭碗’;
当保安,也可以说成‘执掌地方门户’。
而刘备……
打劫商旅自然是在劫富济贫行侠仗义,火烧粮铺自然是为了拯救流民,劫掠离狐士族是为了取粮赈灾。
甭管之前是不是为了这些,反正出刘备口中,入简雍耳中的就是这样。
吹得简雍一愣一愣的,连连赞叹:“大兄竟做得如此侠义之事,恨未与兄同去!”
唯有被卢植逐出门墙不太好吹,所以刘备感叹着:“毕竟是做了不法之事,卢师刚直,自然不能包庇我……唉,卢师眼下官拜尚书,我一罪人,自不可再称卢门弟子,免得污了卢师的官声。”
“大兄果然高义!”
简雍递上了一樽酒:“说起来,雍这两年也做了不少游侠之事,却无大兄这般仁义之心。如今雍还在为一小事苦恼……”
“义无高低,事也无大小,你且说说。”
刘备正好说得口干舌燥,端着酒一饮而尽。
其实,相比之下,简雍这两年做的事,反倒称得上个侠字。
他与一些涿县少年组建了个游侠儿团伙,也就是有活力的小型社会组织,简称黑帮。
平日里帮县内商人解决些麻烦,比如驱逐县内盗贼,索回被盗之物,追讨烂账之类的。
但并不欺行霸市,也没有为非作歹,名声还不错。
年初鲜卑入寇幽州,有几个胡人进了涿郡,简雍带着游侠儿们去打了一场。
虽说只是仗着人多将其驱逐,并没有斩获,但至少这行为确实算是真正的豪侠,在涿县也有了点小名声。
涿县县令听说简雍勇斗鲜卑,本来打算征简雍为吏。
但去年简雍——当时还是耿雍的父亲去世,耿家族人苛刻,辱骂其母克夫,还夺了孤儿寡母的田地。
简雍一怒之下彻底改姓为简,脱离耿氏另起家门。
离家改姓背弃祖宗,自然属于大不孝。
这年头,有不孝之名是做不了官的,连小吏都做不了。
简雍苦恼的,便是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