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世间有捷径,只是己不知。(2/2)
“喂陈叔吗?我举报有人拐卖……”
“我去你大爷的。”秦陌一脚踹飞林凡目光落向笼子里蜷缩在角落的小女孩。
女孩娇小可人,圆润的弓足并在一起半个小脑袋埋进腿里,一双水灵的小眼睛打量着秦陌等人。
“妖?!”
林凡、晨思雪:“妖?”
闻声小女孩再次往角落缩了缩身子。
十几分钟后,三个人带着那只妖回到家里客厅,经过深思熟虑秦陌缓缓开口。
“既然是我种出来的,就应该我拿去泡酒。”
闻言小女孩缩在晨思雪怀里的身子止不住的颤抖。
【很好,我觉得道长说的很刑。】
【确实刑。】
【玛德,妖都长这么好看?我能不能养一只?】
【楼上的想法也很刑。】
弹幕颜值即正义,但秦陌却不是这样想。
枣树养的好它是会聚气,这并不代表它有了妖身是件好事,维持妖身需要消耗灵气光是这一点秦陌就养不起。
做一棵树老老实实当工具不好吗?非要想着化形?
因为它的本体是枣。
就目前来看,把它拿去泡酒是收益最大的解决办法。
“我已经给兰兰打电话了,这种事我觉得应该让她知道。”晨思雪挂断电话抱着树妖站了起来。
秦陌张了张嘴,不知道该怎么回话。
什么叫这种事?孩子又不是我……
就算她跟我有一点关系,那也没徐兰什么事啊。
“还别说,这丫头跟秦哥长的挺像。”林凡打量树妖片刻。“有鼻子有眼的。”
【主播说话一直都这么严谨,让人挑不出一点漏洞。】
【说了等于没说,没说哪来的漏洞?】
半小时过后,徐兰火急火燎回到了家里盯着树妖看了一会儿抿了抿红唇。
“能养着吗?”
28岁,正是母爱泛滥的时候,一般情况女性很难拒绝一只可爱的树妖。
“我们养不起。”秦陌出言提醒。
“我可以自己养自己。”一直没说话的树妖见到徐兰仿佛找到了主心骨。
“秦哥,雇童工是违法的。”
“拿好你的摄像头不要说话不然把你扔出去。”说罢秦陌转身看向童工。
见有希望,树妖急忙用奶声奶气的声音说道:“我会好多东西,打扫卫生、修剪枝干还能把那些不好的气挡在外面,我吃的很少的,只要一点点地气就能吃饱。”
所谓地气便是地脉之气,气弱了便会陷,气绝了便会死,没了地脉之气那便是一块死地,就像是沙漠。
而气弱便会导致地陷等一些灾害。
在了解这些东西后徐兰点头。
“嗯,这附近的开发区都是我们公司的吃一点无所谓,大不了搬家。”
豪无人性。
这片区域是魔都有名的高档别墅群用这里的地脉之气养妖,不愧是徐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