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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2章 破镜重圆文里的炮灰(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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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初回到老家省城,在那里买了一套小房子。

委托人最初找的那份工作也是个国企,能落户,但落的是集体户口,到底还是有点不方便,元初买完房子就把户口迁了出来,重新办理了户口本和身份证,还办了个护照。

换户口本很快,办身份证和护照都需要时间,等待期间,元初还是去住酒店,小房子就在那儿放着,做个户口载体就够了。

因为没打算住,所以就挑便宜的买,各方面条件都不好,位于城乡结合部,唯一好的一点就是,过几年能拆迁。

有钱有闲,元初在这个世界早早就过上了悠闲生活。睡觉睡到自然醒,数钱数到手抽筋。

系统的业务能力不是吹的,她的资产差不多每隔三四天就翻一倍,现在已经变成一个小目标了。而且全都是可以查的,来源正当合法。

她现在想的不是怎么挣钱,而是怎么花钱。

她还跟系统说:“国内市场不做了,专门收割国外韭菜就行了。”

这样资产翻倍时间能延长到一个星期左右。

闲着没事,元初亲自查了下徐家的情况,也查了查徐元初的堂弟徐强的顶头上司,那位儿子眼睛出了问题的县民政局局长李涛。

真是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

民政部门有一个重要的职责就是扶困济贫、救助弱势群体,财政每年会拨款专门做这件事。这位李涛局长,没少把这笔本该用于帮助弱势群体的钱往自己口袋里塞。

而且,原剧情里,移植眼角膜的手术也是他安排的。民政部门和医院有长期合作。有一些孩子因为身体有先天性疾病而被遗弃,在被福利院收留之后,民政部门会拨款给这些孩子治病,这就需要和医院产生合作。

李涛作为民政局长,自然是有自己的门路的。

元初顺藤摸瓜,又查了查和他关系密切的医院院长,同样查出了不少问题。

她把证据整理好,向各级纪检部门、检察院进行了举报,同时也在网上进行了公开。

证据十分确凿,李涛和他的院长朋友当天就被带走了。

李涛和院长主要是贪污受贿,还有一批行贿的,其中就包括了徐强。这家伙自从入职民政局,就开始积极钻营,拍领导马屁是日常操作,也没少给领导送钱送礼。

而且,徐强不光行贿,他自己也利用职务之便收取好处、贪污公款,虽然数额不算巨大,但也能构成受贿罪了。而且是情节比较严重的贪污受贿罪。

刑法有明确规定,“贪污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防疫、社会捐助等特定款物的”,属于“其他较重情节”,这和贪污多少都没关系。纯粹是性质问题。

元初把他也一块举报了。

她做这些事情都是匿名的,以她的技术,这个世界上没人能查出来是她干的。

很快,徐强也被带走了,资产都被没收了。徐强的妻子也被带走了,她属于行贿受贿知情人,而且有介绍他人行贿的情节,属于共犯。

元初看到徐父脸上那副“天塌了”的表情,笑得直拍桌子。那可是他辛辛苦苦当亲儿子一般养大的亲侄子啊!

徐强的父母为了给儿子减轻刑罚,积极退赃,他们跪在徐元初的父亲面前,求他拿钱救人。

徐父哪还有钱?教师工资本就不高,他们夫妻供出两个大学生,又帮忙买房,还帮忙养孩子,手里是一点积蓄都没有。

徐母建议他们把徐强现在住的房子卖了,徐强贪污受贿的数额不是很大,卖了房足够还钱。

但是徐强的爹妈不愿意,徐强夫妻肯定会进去,以后再出来还不知道是个什么情况,徐强的儿子才三岁,这房子不能卖啊!

这房子算是公务员福利房,卖出去容易,想买回来那可就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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