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二兴做的第一件大事(1/2)
第二年的春节后,刚到四周岁的二兴杨克俭,在老妈王美芬、爷爷王传文以及两位市教育局干部的监护下,坐了16个多小时的火车,到了首都燕(yān)京。
这是由于去年开始被送到职工托儿所的二兴,不仅各相关学习成绩优异,还会自己编故事讲故事。
在托儿所老教师庞敏阿姨的帮助下,一本著名为二兴的首部华夏国内地儿童系列童话书《葫芦娃》正式问世。
庞阿姨是根据二兴的口述付诸纸面的,一开始被春城机车厂教育课采用了,当做六家厂办托儿所的统一入学教材。
后来这个故事被春城的教育局知道了,派人下来调查后,找到了吉省少儿文艺出版社,发行了有国家图书正式编号的正式版本。
这一次二兴以及春城教育局,接到了来自燕京儿童出版社的邀请函,由他们来牵线,配合申城美术电影制片厂,制作一部13集的系列剪纸动画片。
尽管这个童话故事的版权现在属于春城教育局,但作为故事原创的二兴才四岁。
这么显赫的幼龄童话故事小作者的存在本身,对于文化事业发展还极其落后的华夏内地来说,都是一个值得大书而特书的正能量导向性宣传大事件。
因而,之前费尽心机获得故事版权的春城教育局,也不敢继续占用了,于是就有了带着二兴及其监护人,去燕京版权总局重新注册版权的事情。
从报纸上得知这个消息的申城美术电影制片厂,读过了故事后,就产生了将它制作成动画片的想法。
于是他们联系了燕京儿童出版社,借着这一次的机会,跟二兴的妈妈商谈一下故事版权问题。
其实早在吉省少儿文艺出版社发行第一版的时候,二兴和家人已经得到了第一笔费用,尽管只有可怜的13块六毛五,也不知道有零有整的算法的来处。
但十几块钱也相当于王美芬半个月的工资了,所以早就高兴地合不拢嘴。
因为在杨家人的眼里,小小的年纪就能给家里增光添彩,远比得到了多少钱要有意义得多。
当然了,一家人也不可能懂什么版权、稿费的事情,一直打心里认为人家看上了孩子的故事是瞧得起咱,脑子里可没有一点金钱的概念。
而且故事的内容,大人看了只会觉得幼稚,并没有哪一个当成文学作品来看待。
在得知市里出钱买火车票,到了燕京又包吃包住后,王美芬激动得几天都没合眼。
再有就是整个春城机车厂领导层的重视,不仅许诺了将来有可能会提拔杨运喜为车间主任,更是转达了来自上级管理部门的邀请,去铁路文工团参观学习。
那时候可没有什么旅游、文化交流这一说,一切官方半官方的出外活动都会套用一个统一的参观学习的名目。
实际上,这种邀请就等于公家掏钱的异地旅游,毕竟二兴的父母都是铁道部下属企业的正式职工,职工家属做出了成绩,也等于有上级主管部门的一份功劳。
能得到铁路文工团的邀请,对春城机车厂来说可是一件天大的事情,重要到今后跟主管单位又多出来一条沟通渠道,这可不是闹着玩的玩笑话。
夫妇俩都受到了厂里的格外重视,难怪王美芬会几天几夜的睡不着,吃不好,老实巴交半辈子了,啥时候想过还能有这等待遇。
实际上,在赶去首都的绿皮火车上,随行的事教育局的干部们,就见识到了传说中神童的社交天分。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